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暂停履行职责的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李青华女士因休产
假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 30 天,无法正常履行基金经理相关
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李青华女士休假期间,其共管的国融添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独管理的国融稳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
金经理顾喆彬先生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顾喆彬先生具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李青华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已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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